2010年8月29日,我等12名游客参加由湘潭九城公司组织、委托湘潭宝中旅行社(实际就是湖湘天下旅行社)实施的一次湘西州永顺县猛洞河自驾游活动。我们怀着高兴的心情踏上了旅途,却没想到在猛洞河漂流时险些丢了性命,最后在被敲诈了2万元钱后,带着一身伤痕,开着被损坏的汽车,好不容易才回到了湘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天上午11点左右,我们一共12名游客乘坐一艘气垫船在猛洞河漂流,大概刚行至200米左右时,在划船过程中,一匹浆不慎落入水中,船主当即将船靠一个礁岛停下,并要我们下去捡,不把桨拿回来就不走了。当时我们根本没有条件去捡,也根本不敢下水去。船主便叫我们出钱叫另外的船只去捞,当时马上就过来了三艘船,我们便问其中一个年轻船主(后来我们才得知他叫罗俊)要多少钱,该人回答说要50元,我们还价20元请他们帮忙捞,罗俊不同意,而且语调十分强硬,我们听了很反感,便和旁边另外一个船主谈价,而且该船主也同意帮我们去捞桨了。这时罗俊马上掉转船头骂准备帮我们捡桨的人,威胁他不准捞,并对我们大骂:这里是我的地盘,你们再喊人捞,老子就叫人来砍死你们外地人。当时我们心里都非常恼火,与他据理力争,谁知他得寸进尺,马上拿着竹竿跳上我们的船,指着我们的鼻子大骂一写很脏、很难听的话,总是讲要搞死我们。当时我们游客都气愤填膺,都站起来叫他下船,罗俊看我们叫他下去调子更加高了,还动手先推了我们的人,并拿着竹竿扑向我们。因该气垫船坐了12个人,晃动比较大,罗俊一下没有站稳便倒在船上。此时他便立即就势耍赖了,倒在船上就不起来了,大喊大叫的说打人了,并要另外的船主立即叫人来,当即我们船边马上就围过来许多船只,我们说到下面去报警,他们不同意,并把我们胁迫到岸边。
船刚一靠岸,马上就来10多个当地人,把我们其中的8个男同志挟持到停车坪,而且在那里马上聚拢了七八十人,把我们团团围住,当时停车坪由一名导游在守车,我们便要她立即通知当地的导游来处理该事情,并要她报警。在我们等待警察来的1个多小时的过程中,对方人对我们进行了恶毒的语言攻击,因为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唯恐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恶打,所以我们都不敢吱声,在经过了漫长的1个多小时后,110来了,在简单的听取当地村民的游说下,就带走了我们当中两个人到景区去做调查。在车上,我们对警察提出要去派出所里调查处理该事件,但是干警对我们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并说你们不处理这件事情就别想走了。因为担心我们的人到了景区受到人身攻击,所以我们另外两个人也随即跟着他们到了景区。
在景区二楼办公室,警员大致向我们了解了情况,并说我们是外地人不做笔录。外地人做笔录没必要,比较麻烦,此时外面聚集的社会闲杂人员越来越多,多次冲进来对我们进行语言攻击。我们说我们根本没有打人,要他们不要骂人。这下他们好像找着了发泄点一样,马上冲进来了40多个人,他们见着什么就拿什么,对我们四个人一顿猛打,有的拿茶杯,有的还带了棍子,有的拿烟灰缸对着我们的头部砸,基本上都有10多个人围着我们其中一个人打。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十多分钟,而且还是当着干警的面打的。我们四人被打得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头部和背部大面积出现淤血。
下午大概3点左右,对方为首的也就是罗俊的舅舅叫做陈远海,又从外面调来了两车人,全部是社会上闲杂人员,而且还带着凶器(这些还都是干警告诉我们的)。下午5点左右,对方提出要求必须要我们出50000元钱,不然就不让我们走。整个事情从上午11点到下午7点,整整八个小时,期间我们一身湿透,没吃一点东西,连上厕所都不允许。而且多次受到无端谩骂和攻击,直到家里付来20000元所谓赔偿费,才被允许出来上厕所。此外,这些暴徒还将我们的新车车身多处刮花,并把车子轮胎扎穿。
整个事件对我们身体和心理上都造成了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处理此次事件当中,我们对以下几点提出质疑:1.湘潭和永顺是对口支援地区,我们去旅游是支持当地旅游事业发展,为什么在我们人身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猛洞河景点及当地政府未出来一个领导来出面协调处理此事。2.湖湘天下旅行社在处理此事时,没有一点明确的态度,只是一味的听从对方的要求,催促我们答应对方的条件。3.当地旅游部门和派出所存在明显的袒护当地人的态度,任由事态扩大。
我们的要求:1.要求严惩以陈远海为首的敲诈勒索游客的暴徒,处理不作为的当地民警。2、永顺县旅游局及景点负责人当面向我们道歉。3、归还我们被对方敲诈的20000元钱。4、旅行社归还我们12名游客的团费和油钱。5、赔偿我们4人受伤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还有车辆的维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