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定语从句。在日本碰到一个德国籍教授,教理工科的,内人的导师,不敢提名字,对德语有无限自信,最常吹的就是,德语能把一篇论文写成一句话,炫耀德语中从句体系的发达,想必百合上定会有许多人对此倾倒不已吧。我当时就说了一句,听说英语也能。他就不乐意了,举了一个例子,“The woman is the girl’s mother, who is wearing red shoes.”他说这里的who指代的是谁,根本搞不清楚,但德语不一样,德语是``Die Frau ist Mutter des Maedchens, das rote Schuhe anzieht.`` Frau是阴性,而Maedchen是中性,所以一看从句里的das就知道指的是女孩而不是妈妈。然后我就跟他扛上了,我举了一个反例,如果刚才那句德语改成``Die Frau ist Mutter meiner Freundin,die rote Schuhe anzieht.``那你从句中的die指的是女朋友还是她妈妈,依旧搞不清楚,跟英语一样。教授就急了,解释说你举的反例在德语中还可以写成“Die Frau ist Mutter meiner rote Schuhe anziehnden Freundin.”可以放在名词前作修饰语,英语难以做到。我立刻就提醒他,汉语和日语都是通过将修饰部分前置于名词之前来确定修饰部分和名词之间关系的,一一对应,如果按他的说法日语汉语也能把一篇论文写成一句话。他日语不精通,汉语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败下阵来。其实汉语没有定语从句,限定或修饰名字的成分全部放在名词前面,好处就是不需要关系代词,不会像英语那样指代不清,但宿命是修饰部分不能太复杂,不是表达不了,而是嫌头重脚轻,看得难受。英语德语的造文方法并不合乎讲究中正平和的中国哲学。英德论文的特点就是主句拖着五六个从句,尾大不掉,不过号称逻辑精密。很多学者翻译的时候,备感痛苦,不恨写论文的外国人神经病,反而迁怒于汉语。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就是把英语或德语文献翻成日语的时候,必须倒着翻,把尾巴翻译成脑袋,句子的脑袋大了,我的脑袋也大了。Seminar的教授就说,你为什么非要硬翻呢,那是google才会做的傻事,正确的翻译方法是拆句子,把从句拆开,把关系代词还原成指代的名词,做到主宾分明就可以了。我就问不会出现逻辑问题吗,他说他翻了一辈子也没有碰到过所谓逻辑问题。我一想也是,汉语日语的连词(接续词)、副词和助词体系比英语强大多了,不会出现逻辑不清的。只不过拆分句的代价是文字重复,不过重复又不是什么可怕的事,尤其是汉语,是单音节文字,表意迅捷,最不怕的就是重复。
6、最后关于造字。拿gold digger作为例子指责汉字的造词能力,实在不恰当,在美国有这种社会现象,所以有相对应的单词。但在中国并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以前讲父母之命,讲礼仪廉耻,这种事不要说做了,想都不会想,也就是近几年逐渐冒出来的,没多久傍大款、拜金女这样的词就随之而生,可见汉字的应变能力还是相当强的。顺便说一句,gold digger不也是拿已有的词拼凑起来的吗,而且gold digger本身还有掘金人的意思,更会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另外,我的记忆中gold digger不光指为了钱财嫁给老年的富商的年轻女孩子,不必结婚,也未必是老年的富商,只是陪有钱人喝酒说点好听的骗他们钱的四十开外的半老徐娘也可以叫gold digger。英语词没有某些人吹嘘的那么精确。每个国家都会应本国的社会现象发展出新的词,有些词就是某些文化下特有的。比如说,日语里讲有些男人讨老婆时只看长相,叫“面食い”,这个词在英语里就没有,只好翻译成“He goes for pretty girls”,因为英美文化中这种人很少。中文里有词叫“面子”,很常用,但在日语里就没有,只好作为舶来词直接用。上星期上汉语课,翻译冯小刚的《非诚勿扰》,里面有一句台词,葛优说的,“你要不把我当回事,我就把你当送上门的便宜给占了呗。”我就没辙了,日语里根本没这种说法。认为英语没有“缺陷”的大牛们,谁能把这句话翻成英语?